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178340.77元
最高限价:7178340.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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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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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公资建202636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西高皇新片区电力管道工程(土建部分)项目 |
7178340.77 |
7178340.77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西高皇新片区电力管道工程(土建部分)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本项目电力管道分为三段,一是从海韵电力变电站由北向南敷设至原平煤七矿矿院内,长度约170米;二是从生态北路与辉光路交叉口200米处向东过稻田沟后接入生态园北路东延电力现状四通井内,路线全长1.439km;三是从神林街与建设路交叉口东侧处,沿建设路南侧人行道向东敷设至实验高中东侧,路线全长1.36km。主要内容为电力排管敷设、电缆井、及部分桥梁部分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工程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办事处和西市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5.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4、工期:7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等(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项目概况的全部内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该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3 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1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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