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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4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升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市内各地区
4.磋商内容:对兰州市现有的30个固定的回收网点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内容: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的标准对网点门头更换改造,制作网点制度牌并上墙,网点价目表更换,网点电路改造,网点经营场所墙面粉刷,网点地面及屋顶进行防渗漏作业,配备消防设备,配备工作人员工作服,配备专业的计量设备,打包设备,安装监控设施。
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6.工期:2026年4月至2026年11月。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证明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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