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6年安庆联通某交通信息化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内容:2026年安庆联通某交通信息化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具体清单详见报价一览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采购预算:300万元(不含税)。
1.2.2实施地点:安徽省安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1.2.4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2.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1个。
1.3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的最高应答限价为3000000.00元,其中货物部分不含税总价合计的最高应答限价为1725000.00元,施工部分不含税总价合计的最高应答限价为1000000.00元,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合计的最高应答限价为2750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2应答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承诺函。
2.3应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1)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5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上述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否则复用的人员均不认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应答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名单、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应答人2025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非第三方代缴)材料扫描件(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无社保证明,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任命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应按照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2.6应答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或道路智能交通类)业绩,且单份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1)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应答人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或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应答人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应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及采购内容、金额、日期、甲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定)。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7应答人应承诺具备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能力。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9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10禁入措施: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一级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1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4日13时00分至2026年03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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