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生活垃圾焚烧EPC项目-柴油采购
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生活垃圾厂院内。
3.招标控制价:1038000.00元
4.交货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6月30日(实际时间以签订合同中约定交货日期为准)
5.采购内容:柴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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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参数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单价(含税含运费)元 |
采购预算总价 |
发票类型 |
票率 |
使用部位、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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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 |
﹣35号,车用(Ⅵ) |
柴油 |
凝点≤-35℃; |
《车用柴油》GB19147-2016 |
GB19147-2016+试验检测 |
吨 |
120 |
8650.00 |
1038000.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13% |
成套工艺设备试运行 |
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生活垃圾厂院内。(由订货人指定施工场地) |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付款方式:分批供货分批付款,结算价格依照中石油发布价格调整文件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持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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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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