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智慧城市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市前锋区智慧城市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2020〕288号)、《关于同意变更广安市前锋区智慧城市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业主的函》(前区发改函〔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前锋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前锋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停车场车位修建(碎石基层、透水面层)、钢结构停车棚、道路黑化(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停车场充电设备及收费系统、电力电缆及变压器等供电设施、停车场给排水工程、室外铺装、园林绿化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除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承包人应完成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广安市前锋区智慧城市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3-25……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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