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采购1家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提供通信设备、安装、运营及运维服务。预估规模:不含税256.96万元,含税287.03万元。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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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技术参数 |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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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 |
209.38 |
236.6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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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服务 |
47.58 |
5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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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6.96 |
287.03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8)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设备(核心交换机)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②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湖北省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投标人同类产品/同类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0)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1)因撤销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进行计算,框架合同以合同项下的订单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
2.5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应当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本项目所有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作业,要求至少具备1名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名高处作业人员(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同一人员持不同证书可重复计算。
(5)投标人须承诺本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2.6 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3月24日17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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