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蒙能包头喜桂图项目土建工程F标段永临办公楼建筑
1.2采购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业主”)与采购方已经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1.5采购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0MW煤电工程,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壕赖沟村北,厂址南侧紧邻明阳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址西北距石拐区政府约4.0km,北侧紧邻包石铁路和省道S506。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
1.6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永临办公楼、材料库和检修楼等土建工程。
2.2计划工期:1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2.3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壕赖沟村北,厂址南侧紧邻明阳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址西北距石拐区政府约4.0km,北侧紧邻包石铁路和省道S506。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及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蒙能包头喜桂图项目部对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零缺陷移交,工程整体质量确保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国内同类型机组新标杆。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第一年全年无基建原因非停,连续运行天数不小于365天,三年无技改。竣工档案、资料管理通过国家档案专项验收和达标投产工程资料验收。
2.5安全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HSE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HSE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确保HSE管理体系规范、有效运转,为实现下列HSE目标提供保证: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所属单位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垮塌(坍塌)事故;
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或大面积传染病事故;
不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对国家、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
严格控制“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努力杜绝“管理性、指挥性违章”,安全文明施工达到良好水平;
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4%。
3分包商资格要求
3.1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竞争性比选采用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联合参与竞选,一个劳务单位对应联合一个材料供货商共同参加,劳务单位为责任单位参与本次比选。本项目施工管理、经营管理、材料供应等的责任单位为劳务竞选单位。
联合体责任界定:本次采购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时指定责任单位为劳务单位作为主责单位,全过程承担联合体在比选、项目实施、项目结算过程及后期的质量维保、过程的经营管理等所有法律责任与义务。在项目执行的任何阶段,若出现因联合体行为引发的争议、纠纷或法律问题,采购方有权直接向主责单位追究责任,主责单位应先行承担全部赔偿及法律后果,并负责内部协调联合体各方关系。
主责单位权责声明:对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的情况,明确劳务单位作为主责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质量、经营活动等承担全部责任。在项目周期内,无论是施工质量缺陷、经营违规行为,还是其他涉及项目的法律事宜,主责单位都应承担首要法律责任,负责处理纠纷并承担相应赔偿。主责单位负责联合体内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成员履行职责,因联合体其他成员造成的责任事故,主责单位应先对采购方承担责任,再向相关成员单位追偿。
(2)财务要求:分包商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主要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分包商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同类型合同业绩2份。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
(4)信誉要求:分包商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响应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分包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分包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分包商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个同类型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无
3.2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成交决策准如下:劳务分包商:
(1)资质要求:分包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分包商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主要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分包商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同类型合同业绩2份。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
(4)信誉要求:分包商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响应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分包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分包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分包商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个同类型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材料供应单位: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主要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同类型合同业绩2份。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
(4)信誉要求: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响应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5)所提供货物必须满足各项检测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提供设备的检验报告,保证货物供应的及时性,无论施工进度快慢,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请于2026年03月30日17: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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