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多式联运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1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人为常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常州多式联运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位于现有东货场—青龙煤场地块,即京沪铁路以南、东货场以东(含东货场)、青龙煤场以西(含青龙煤场)及青龙港以北的围合区域。常州多式联运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19.6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5亿元),主要包括:
(1)新建两束四线铁路专用线,满足整列装卸条件;其中一束两线为集装箱装卸线,设30m跨龙门吊,尾部设顶端站台;另一束两线为商品车兼集装箱装卸线,尾部设顶端站台,预留30m跨龙门吊。
(2)既有东货场改建工程;
(3)既有房屋改建工程;
(4)相关工程:
①横塘河东路拓宽改建涉铁同步实施工程;
②规划地铁6号线加固工程:左 AK0+997~AK1+293,右 AK1+020~AK1+320;
③京沪铁路相关道岔改移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CZDSLYJD-KCSJ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上述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各阶段所必需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包括初测、定测、补充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相关专项设计等。
(2)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提供技术资料等工作。
(3)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招标各阶段配合,实施期间设计交底,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事宜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正式运营的全过程研究、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本项目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设计周期根据项目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1)初步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具备报批条件;
(2)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并具备报批条件;
(3)勘察(测量)、专项设计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进度的要求。
(4)设计人应及根据发包人指令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A.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某一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
B.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某一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合计)应完成过一个铁路专用线(或铁路货场)的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B.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铁路专用线(或铁路货场)的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其他要求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设计类)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要对项目设计的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2)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本标段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3月24日11:00,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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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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