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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智慧营销一体机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6-03-23 收藏项目

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智慧营销一体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智慧营销一体机项目

二、项目编号:HNH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5台75寸智慧营销一体机。

(二)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单价2万元/台,总预算合计10万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

8.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9.投标人须为具备所投显示类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所投显示类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则提供原厂承诺;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商,则需提供原厂授权证明。

注: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公开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26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公开询比文件。

2、公开询比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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