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二公司中吉乌铁路ZJWZQ-10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二公司中吉乌铁路ZJWZQ-10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生石灰、空心墩爬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经济开发区广福东街(纵七路-纵十八路)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经济开发区广福东街(纵七路-纵十八路)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筋混凝土管、玻璃钢夹砂管、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项目二工区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项目二工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膨润土、豆砾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高新区进贤产业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高新区进贤产业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配套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配套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7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烧结多孔砖及砂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8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至仪征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扬州段土建施工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至仪征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扬州段土建施工三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模板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9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东阳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综合开发项目六石和巍山安置区工程2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东阳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综合开发项目六石和巍山安置区工程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0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灌溉一期工程施工(松北取水枢纽引渠0+000-4+400、鸭蛋河陡降段、松北输水渠0+000-14+200)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灌溉一期工程施工(松北取水枢纽引渠0+000-4+400、鸭蛋河陡降段、松北输水渠0+000-14+200)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雷诺护垫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1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辽东学院17号学生公寓(金山校区)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辽东学院17号学生公寓(金山校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叠合板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永济市演艺剧场建设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永济市演艺剧场建设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本标段为ZJWZQ-10标段,里程范围为:DK243+319~DK288+091.93,标段全长46.462km。本标段位于贾拉拉巴德州塔兰巴扎尔、科克扬加克境内,海拔在700m~1800m之间,主要工程数量:路基40.844km/20段(含三段站场路基);桥梁1.613km/4座(跨南北公路大桥、卡尔马克尔琴大桥、卡尔马克尔琴中桥、克奇阿勒特河特大桥);隧道5544.49m/2座(阿克亚隧道、贾拉拉巴德隧道);隧道范围内无砟轨道轨下工程;汽车便道49.8km、混凝土集中拌合站4处、隧道污水处理站2处、钢梁拼装场1处。项目建设工期6年,工程合同金额115,985.5835万元。
2.1.2 东阳市经济开发区城乡融合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广福东街(纵七路-纵十八路)道路工程位于浙江省东阳市经济开发区东扩新区、六石街道区内,西起纵七路西侧,接现状诸东线,东至纵十八路,全长3.756公里,合同工期2025年11月25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城市主干路。包括排水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及绿化工程。
2.1.3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项目二工区施工范围:京白1#盾构井、京白2#盾构井、京溪路站~京白1#盾构井盾构区间、京白1#盾构井~京白2#盾构井盾构区间、京白2#盾构井~白云东平站盾构区间。京白1#盾构井为地下一层双柱三跨矩形框架结构,设计总长度为70.0m,宽度31.4m,基坑深度45.5~46.1m,京白2#盾构井兼区间跟随所为地下一层双柱三跨矩形框架结构,设计总长度为100.0m,标准段宽26.8m,盾构扩大端宽度为33m,埋深41m。三个盾构区间,隧道总长8453m,盾构采用6台TBM&土压平衡双模盾构法施工。隧道管片外径8500mm、内径7700mm、厚400mm、标准环宽1.6m、错缝拼接,混凝土强度等级C50P12。区间隧道主要穿越:强风化花岗岩、中风化花岗岩,微风化花岗岩。
2.1.4 项目总用地面积50029.3㎡,设计处理规模近期远期处理规模可达3.0万m³/d,近期项目处理规模为2.0万m³/d(部分设备1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良A²/O池、二沉池、高密度澄清池、滤布滤池、消毒池、提升泵房、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综合办公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次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新建构筑物、续建建筑物及续建构筑物三大类,其中新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进水仪表间、预处理加药间、加药储罐、机修间、高密度澄清池、滤布滤池、污泥浓缩池、调理池、污泥脱水间、消毒池、出水泵房;续建建筑物包含综合楼、办公楼、食堂门卫、鼓风机房及变电所;续建构筑物涉及事故池、调节池、Fenton沉淀池、Fenton反应池、改良A²/O池、二沉池、吸附配套水池、树脂吸附车间。本项目土建主要施工脱水机房、粗格栅提升泵房、消毒水池及出水泵房、滤布滤池及高密度沉淀池、污泥浓缩调理池、细格栅及沉砂池、进水仪表间、预处理加药间、机修间。合同工期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合同金额7338.67万元。
2.1.5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配套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侯大道 1 号。北至通港路、东至江苏安邦新科化工有限公司、南至河北路、西至韩侯大道工程概况:建筑物有 1#(原有改造)、2#(新建)、3#(新建)物流仓库,6#冷库(新建,含制冷设备及安装),辅房(新建),大门及围墙(新建),运营中心(原有改造)等。 1#物流仓库(原有改造)建筑面积 3483 平方米;新建 2#物流仓库建筑面积 3860 平方米;新建 3#物流仓库建筑面积 17272 平方米;新建 6#冷库建筑(含制冷设备及安装)面积26724.32 平方米;新建辅房建筑面积 672 平方米;运营中心(原有改造)建筑面积 1705.55平方米。 附属及其他工程:综合管网、电气及照明、景观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停车位、供配电工程、智能化、制冷设备、消防、屋面光伏发电及调压设备、充电桩、冷链设备、叉车、货架、自控系统、围墙及大门等。建设工期:12个月。
2.1.6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1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420~DK14+89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12.47公里;沪通铁路二期徐行站(不含)至上海宝山站(不含),改HTDK126+109.41~改HTDK138+53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12.42公里。含沪通铁路二期宝山隧道3.03公里、上海特大桥12.27公里、沪渝蓉动走左线特大桥10.49公里、沪渝蓉动走右线特大桥1.25公里、沪渝蓉动走三线特大桥2.81公里、沪通动走左线特大桥2.8公里、沪通动走右线特大桥1.91公里及路基工程长度1.62公里(含U型槽);沪宁段无砟轨道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及运输);沪通铁路二期宝山隧道无砟轨道施工。总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合同金额512424.99万元。合同工期: 2022年11月至2027年10月。
2.1.7 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位于山东费县探沂镇兴业路与朝阳路南侧,规划用地面积83414㎡,总建筑面积约 940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150㎡,地下建筑面积:900㎡),拟建设生产车间、立体仓、原料仓库、科研中心、配套用房、消防水池及道路、管网、水电暖、智能化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合同工期:720日历天。
2.1.8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三工区里程为DK34+556.98~DK46+438.81,线路长度11.88km。本工区以天仪区间U型槽段与桥梁分界点(DK34+556.98)为起点,以跨仪扬河矮塔斜拉桥梁分界点(DK46+438.81,51#墩)为终点,包含2站3区间,分别为:①天宁大道站~仪征开发区站区间(长2464.7m),②仪征开发区站~朴席站区间(长7479.8m),③朴席站~跨仪扬河矮塔斜拉桥分界点区间(长1657.3m),④仪征开发区站(车站长140m,宽29.4m,高架三层岛式,建筑面积12180㎡),⑤朴席站(车站长140m,宽32.7m,高架二层侧式,建筑面积8876㎡)。全线高架桥,主要施工内容为桥梁下构、现浇简支梁、支架现浇连续梁、高架车站、1-140m系杆拱桥、悬臂连续梁等。
2.1.9 中铁十五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东阳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综合开发项目六石和巍山安置区工程2标项目工程范围包括六石安置区(1期) A地块1-4高层建安工程,建筑面积47588 m2: AB/C地块园林绿化、道路围墙、给排水工程;巍山安置区58号地块全部63栋排屋及管理用房建安工程,建筑面积72564m2, 33号和58号地块园林绿化、道路围墙、给排水工程。
2.1.10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灌溉一期工程施工(松北取水枢纽引渠0+000-4+400、鸭蛋河陡降段、松北输水渠0+000-14+200)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境内,全长19.454公里,主体工程合同项目包括土建、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保、水保以及管理设施工程,合同工期4年半。项目的主要工程量为松北取水枢纽引渠工程,桩号范围0+000至4+400段;桩号范围0+000至14+200渠道及截流沟工程;附属工程量为2座沟(渠)倒虹吸;4座分水阀;7座农道桥及桥梁引道;9座路下涵;渠道堤顶交通道路(左岸:沥青混凝土路面,右岸:砂砾石路面)。混凝土方量约为19万方,钢材约为2200吨,混凝土方量和钢材用量不大。项目施工所需宾格石笼用量较大,所需的片石约为22万方。土石方约为1200万方。
2.1.11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辽东学院17号学生公寓(金山校区)项目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境内,主体工程合同项目包括新建17号学生公寓(土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与钢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保温工程、楼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工程、其它装饰工程等)、院面道路、绿化、管网(消防外网、污雨水管网、给排水外网、采暖外网、电气外网)等,合同工期547天。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新建17号学生公寓为地上六层,建筑面积9950.77平方米,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及绿化等设施。
2.1.12 山西鹳雀楼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济市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演艺剧场建设(EPC+F),建设地点为永济市体育中心北侧,银杏街西延南侧。项目规模为新建剧场一座,总建筑面积16227.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65.9㎡,地下建筑面积6161.31㎡。可提供1500座观众席。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8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生石灰(SSH)、空心墩爬梯(PT)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商的证书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2023年至今由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2钢筋混凝土管(GJHNTG)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在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3玻璃钢夹砂管(JSG)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在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品牌要求:永昌、华丰、路通、众烨、中复连众。
4.2.4地材(DC)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在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
①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5 膨润土(PRT)、豆砾石(DLS)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的财务报表;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2023年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6 商品混凝土(HNT-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的财务报表;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有效的检测报告;并具有专业技术、配套设施、人员组织、资金、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7 商品混凝土(HNT-2、HNT-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商品混凝土年生产能力为20万立方米以上;配置搅拌运输车20辆以上;配有备用发电机、其功率能满足正常生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2023年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商品混凝土(HNT-2、HNT-3)包件,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件。
4.2.8河砂(HS)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砂源采砂许可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和依法缴纳矿产资源税的证明,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砂源采砂许可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商的证书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河砂生产线,河砂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河砂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资金流动能力不低于1000万,流动期限不低于3个月;须开具不高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须提供2024年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1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联合体除外),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与(1个一般纳税人+多个小规模纳税人或生产商),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但是简易征收的,须提供简易征收证明或类似的证明文件,例如近半年的发票扫描件一张。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9 烧结多孔砖及砂浆(DKZ)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的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2024年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10 钢模板(GMB)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商的证书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11 沥青混凝土(LQHNT)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在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
①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12 雷诺护垫(HD)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实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
①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13 商品混凝土(HNT-4)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拌合站建在丹东市内,保证且满足现场施工的一切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的财务报表;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1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QK)、预制混凝土叠合板(DHB)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商的证书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
①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15 商品混凝土(HNT-5)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的财务报表;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
①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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