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绿色环保淮安、宿迁、张家港、涟水4家项目公司活性炭集中采购(包组5),
项目业主为苏南、苏北区域管理中心辖属4家项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
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淮安)有限公司、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光大绿色
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光大生物能源(涟水)有限公司共4家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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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项目公司 |
项目地址 |
供货日期(实际开始日期,以合同签署为准) |
服务期内使用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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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5 |
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淮安)有限公司 |
(请登录) |
自2026年06月01日起至2027年05月31日止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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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请登录) |
2026年05月01日至2 027年04月30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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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东沙静脉产业园 |
2026年05月01日至2 027年04月30日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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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生物能源(涟水)有限公司 |
(请登录) |
2026年05月01日至2 027年04月30日 |
20 |
1
2.2项目规模:详见本章2.1项
2.3交货期:详见本章2.1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3天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投标人在招标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将按招标方通知交付的数量运送至现场交货。.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苏南、苏北区域管理中心所辖4家项目公司活性炭集中采购,各项目活性炭使用量及服务期见本章2.1项,各项目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
为准。本次投标人中标之后分别与各个项目公司签署供货协议。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
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必须为活性炭的制造商,需提供已投产的独立生产的能力证明:
①提供投标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②投标单位现场照片;③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已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等。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
履约满半年的活性炭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的月供应量不低于本次招标月度需求量。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合同未体现
供应量的,需提供供应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月供应量证明材料应不低于连续2个月)。
3.4信誉要求:(请登录)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日17时0 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