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办公区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办公区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办公区垃圾清运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每日按时将公司办公区所有垃圾箱垃圾倾倒至指定地点进行合法处置(不包含垃圾处置费),运距约6km,并将处置回执票带回交予采购方指定的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形成环保处置闭环管理。供应单位须足量配置标准垃圾箱,按照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完成垃圾清运工作。依据《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续批河曲县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忻发改{2016}217号文件收费标准,公司机关办公区垃圾清运服务费用为8.42万元/年。
2.2采购范围: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办公区垃圾清运项目。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符合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报告及年检记录;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查询截图;
3.1.4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比选;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的。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17时00分-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