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绿色智造产业园地基加固材料采购项目(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新能源绿色智造产业园地基加固材料采购项目(二期),包含抗硫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固化剂的采购、供应、运输、验收、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配合招标人施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项目规模:预算价约4595.164万元,清单中采购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3、项目地点:盐城滨海港工业园海城路东侧,兴宝路北侧(招标人指定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供货期: 6 日历天(投标函中填写: 6 日历天或少于 6 日历天)。散装水泥储罐数量不少于100个,须在中标后2日历天内到场。实行分批次供货,各批次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
2、相关人员要求:/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50万元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3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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