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2020-000052-76-01-011787)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1]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省级资金20%,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治理范围从东、西辽河汇合口(福德店)至下游入海口(二界沟),干流河长约538km。流经铁岭、沈阳、鞍山、盘锦4个市及其所辖的14个县(区)及1个国营农场。
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包括全要素监测感知平台、多网融合和控制中心、辽河防洪信息化应用提升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视频监测站建设;(2)无人机和无人船;(3)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4)多网融合通讯;(5)会商室、值班室环境建设;(6)辽河防洪数据中心建设;(7)数据统一接收平台;(8)数据资源梳理、组织、汇集、管理;(9)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10)水利智能模型库开发;(11)业务智能支撑平台;(12)辽河防洪水利专题图开发;(13)网络安全体系建设;(14)辽河统一门户;(15)全景辽河平台;(16)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支持;(17)水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18)防洪物资动态管理与调配;(19)公众服务系统;(20)信息资源共享服务;(21)技术手册编制。
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实体环境建设、水利云数据中心及项目总集成、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智能应用、数字孪生数据底板建设、感知通讯、网络扩容租赁等七个标段,本标段为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包含数据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整合治理、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技术手册编制、数据库及相关软件采购、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
2.3标段划分: / 。
2.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共166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5月6日;
需求分析、深化设计、数据整合治理等相关技术手册等前期工作。完成时间:2026年7月6日;
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数据库、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及安装测试;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防汛相关数据整合治理、完成防汛相关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治理,均具备提供服务条件,并提交相关成果。完成时间:2026年10月31日;
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水资源相关数据整合治理、完成水资源相关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整合治理,均具备提供服务条件,并提交相关成果。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
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其他业务数据整合治理,完成其他业务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整合治理并具备提供服务条件、水利管理综合服务模块开发、技术手册编制、第三方测试等其他所有剩余工作,并提交所有成果。完成时间:2027年2月28日。
合同完工验收时间:2027年5月31日;
试运行开始时间:2027年6月1日;
项目验收时间:2027年11月30日前;
最终验收时间:2030年11月30日前。
2.5 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6 投标保证金: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必须受聘于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2)项目组核心成员:要求投标人项目组核心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必须受聘于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1人为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如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5信誉要求:(请登录)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责任、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其他: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4.投标人入库须知
(请登录)5.招标文件的获取2026年 3 月 23日17 时00分至 2026 年3 月30 日 17 时00分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2020-000052-76-01-011787)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1]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省级资金20%,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治理范围从东、西辽河汇合口(福德店)至下游入海口(二界沟),干流河长约538km。流经铁岭、沈阳、鞍山、盘锦4个市及其所辖的14个县(区)及1个国营农场。
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包括全要素监测感知平台、多网融合和控制中心、辽河防洪信息化应用提升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视频监测站建设;(2)无人机和无人船;(3)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4)多网融合通讯;(5)会商室、值班室环境建设;(6)辽河防洪数据中心建设;(7)数据统一接收平台;(8)数据资源梳理、组织、汇集、管理;(9)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10)水利智能模型库开发;(11)业务智能支撑平台;(12)辽河防洪水利专题图开发;(13)网络安全体系建设;(14)辽河统一门户;(15)全景辽河平台;(16)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支持;(17)水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18)防洪物资动态管理与调配;(19)公众服务系统;(20)信息资源共享服务;(21)技术手册编制。
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实体环境建设、水利云数据中心及项目总集成、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智能应用、数字孪生数据底板建设、感知通讯、网络扩容租赁等七个标段,本标段为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包含数据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整合治理、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技术手册编制、数据库及相关软件采购、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
2.3标段划分: / 。
2.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共166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5月6日;
需求分析、深化设计、数据整合治理等相关技术手册等前期工作。完成时间:2026年7月6日;
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数据库、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及安装测试;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防汛相关数据整合治理、完成防汛相关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治理,均具备提供服务条件,并提交相关成果。完成时间:2026年10月31日;
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水资源相关数据整合治理、完成水资源相关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整合治理,均具备提供服务条件,并提交相关成果。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
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其他业务数据整合治理,完成其他业务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整合治理并具备提供服务条件、水利管理综合服务模块开发、技术手册编制、第三方测试等其他所有剩余工作,并提交所有成果。完成时间:2027年2月28日。
合同完工验收时间:2027年5月31日;
试运行开始时间:2027年6月1日;
项目验收时间:2027年11月30日前;
最终验收时间:2030年11月30日前。
2.5 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6 投标保证金: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必须受聘于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2)项目组核心成员:要求投标人项目组核心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必须受聘于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1人为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如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5信誉要求:(请登录)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责任、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其他: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4.投标人入库须知
(请登录)5.招标文件的获取2026年 3 月 23日17 时00分至 2026 年3 月30 日 17 时00分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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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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