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斗门实训中心加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已由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关于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斗门实训中心加固装修改造项目预算及立项的审议的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788.0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22号;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装修改造涉及院区内综合楼和附属楼(食堂)的加固装修改造,以及配套管网改造。综合楼共7层,建筑高度23.7米,建筑面积5242平方米;附属楼(食堂)共3层,建筑高度10.4米,建筑面积1072平方米;配套管网改造;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涵盖设计、施工全流程,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1)设计范围:在发包人提供的原有图纸成果基础上,完成本工程建设所有内容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发包方要求另行委托设计的专业工程除外)具体设计范围如下:①建筑工程:基础加固及结构加固工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含地面、墙面、顶面、门窗等)、外墙装饰工程设计(含保温、饰面等)等;②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建筑物内强弱电工程设计(不含变配房)、暖通工程设计、通风工程设计、消防改造工程设计等;③专项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含综合布线、安防监控、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等,不含会议系统、酒管系统)、外挂电梯工程设计、配套管网改造工程设计等;④设计配合与服务范围: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确保满足施工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完成各专业设计变更工作、各暂定金额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完整的竣工图编制工作、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配合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等报批报建工作。(2)施工范围:①综合楼: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外墙装饰工程、防水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强弱电工程(不含变配房)、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含综合布线、安防监控、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等,不含会议系统及酒管系统)、电梯工程等;②附属楼(食堂):拆除工程、基础加固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外墙装饰工程、防水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强弱电工程(不含变配房)、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与综合楼系统互联互通)等;③配套管网改造:场地提升、雨污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电梯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审查合格后的设计图纸为依据,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7803693元,其中设计费507893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7295800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14;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因系统固化,工期要求按以下内容为准)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14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1日历天,施工工期173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1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文件送审(含消防审查)工作,并通过咨询人、招标人等的审核及施工图审查;加固工程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9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加固工程,加固完成后应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达到结构安全评级B级及以上;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纸、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加固改造工程完成后,应经过加固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并达到结构安全评级B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以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4 09:00:00至2026-04-27 09:4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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