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局****公司郑州房建公寓段郑州东公寓车间间休室消防维保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服务内容:根据《消防法****局****公司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办法》(郑铁安函〔2022〕299号****局****公司消防控制室管理办法》(郑铁消防函[2024]198号****公司关于预下达2026年业务外包清单的通知》(郑铁财函〔2025〕786号)等文****局****公司郑州东公寓车间间休室消防设施在2026年5-12月期间每月维保一次,以及消控室值班。;
3.预算金额:********元(不含税);
4.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服务地点:郑州东间休室:2700㎡。郑州东间休室(郑州东站一层)。
7.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件。
二、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
2.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维保资质,应为与消防设施检测单位非同一消防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3.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接受国铁****局****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提供通过中国执****网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移出有效)的结果截图;提供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index/-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被列入处罚期结果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最终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5.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1.项目名称#****局****公司郑州房建公寓段郑州东公寓车间间休室消防维保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服务内容:根据《消防法****局****公司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办法》(郑铁安函〔2022〕299号****局****公司消防控制室管理办法》(郑铁消防函[2024]198号****公司关于预下达2026年业务外包清单的通知》(郑铁财函〔2025〕786号)等文****局****公司郑州东公寓车间间休室消防设施在2026年5-12月期间每月维保一次,以及消控室值班。;
3.预算金额:********元(不含税);
4.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服务地点:郑州东间休室:2700㎡。郑州东间休室(郑州东站一层)。
7.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件。
二、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
2.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维保资质,应为与消防设施检测单位非同一消防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3.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接受国铁****局****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提供通过中国执****网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移出有效)的结果截图;提供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index/-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被列入处罚期结果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最终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5.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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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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