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年二季度铜陵海螺脱硫石膏招标
二、招标人: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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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品种 |
需求总量 |
到厂方式 |
主要指标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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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氧化硫(%) |
水份 (%) |
结晶水(%) |
PH |
氯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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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铜陵海螺 |
脱硫石膏 |
6000 |
汽运进厂 |
≥38 |
≤12 |
≥16 |
6≤PH≤10 |
≤0.060 |
不含大块、泥土杂物等 |
备注:需求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求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组织需要调整供货量,如最终结算数量不足合同约定供货数量,卖方承诺不因此向买方主张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周期:2026年4月25日-2026年6月30日止。
五、交货地点:各公司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单位须为脱硫石膏生产商或脱硫石膏贸易商,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货源地环评批复报告及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2.报名单位须明确注明货源地,若货源地现场取样化验结果不满足需求单位的质量指标(具体为达到SO3<33%、结晶水<12%、PH值<5或PH值>11、氯离子>0.06%的其中任一指标废品值),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运输车辆必须为新能源车辆车辆,其中进厂新能源车辆占比,每月不得低于供货总量的100%。若出现非新能源运输车辆,按照每辆车5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或省内区域列入“封存供应商”管理或存在买卖合同纠纷。
7.投标人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拥有独立法人和纳税人资格,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8.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材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报名。
提供材料:
提供材料:
1.三证合一提交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提供有效上游脱硫石膏销售合同及脱硫石膏环保备案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名单位需明确货源地,以便于后续对货源地进行复核。
3.如投标单位经办人员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
七、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6年3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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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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