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用电供电工程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5〕52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10kV施工用电供电工程, 新建同塔两回路并联运行10kV线路及1座10kV施工用电中心(开闭所),施工用电中心设有调压变、10kV开闭所及配套房屋建筑工程,开闭所母线单母分段,两回进线,出线开关柜面数不少于12面。10kV线路起于福建省南安市东田镇110kV新店变,终止于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用电中心(开闭所),供电线路总长约13.76km,其中高山地形段以高塔建设线路长约9.65km,10kV架空建设线路长约3.34km,10kV电缆建设线路长约0.77km。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用电供电工程,包括10kV线路工程施工(含施工青赔)和10kV开闭所的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含与对侧进站接入施工)、调试(含与对侧间隔联调)、试运行、涉网标准化验收,全站继电保护定值核算及与电网公司的接口配合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工期:
根据整体工程建设进度需求,本施工用电供电工程计划开工时间暂定为2026年5月1日,计划竣工送电时间暂定为2026年9月30日。
2.4 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电力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相关规范合格要求,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且符合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承揽过已完工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五年,以完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完工/竣工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①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4.2 专职分管安全副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 月24 日08时00分00秒至2026年4月17日08时3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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