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阳泉矿区于家庄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1.2 采购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于家庄煤矿矿井及选煤厂,建设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根据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的相关规定,于家庄煤矿以往未编制过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为完善核准阶段的资料,于家庄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的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特征,开展矿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对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和相关指标要求,在分析现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实施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社区和谐规划建设任务,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类工程、科技攻关类工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类工程,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2026年7月15日前提交《于家庄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提交的《于家庄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应符合《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组的评审,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相应批复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须具有2023年3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类业绩
(3)财务要求: / ;
(4)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附网页截图);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附网页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3日18时00分至2026年03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询比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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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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