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为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公路沿线林木采伐调查设计服务选取供应商。
2.2采购范围
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129.52公里,项目起点位于盘锦枢纽互通立交,起点桩号为K532+380;项目终点位于沈阳西收费站,桩号为K661+900。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范围内,路基两侧公路用地刺线范围内(含高花立交区、高花服务区及部分收费站)的乔木进行采伐作业调查、采伐设计报告编制等服务,调查方式采用全林实测方法。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2.5服务地点
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K532+380(盘锦枢纽互通立交)至K661+900(沈阳西收费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林地采伐设计报告编制相关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林地采伐设计报告编制相关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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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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