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净化层流系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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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单位) |
单项预算/限价(万元) |
总预算/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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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净化层流系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
1项 |
90 |
90 |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3)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响应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 3 月 23 日至2026年 3 月 30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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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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