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四。
1.2采购内容:1:服务用户的统一门户子系统、内部控制子系统、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慢病管理子系统、床位监管子系统、定点对接技术支持子系统、基金监管数据分析子系统、财务业务一体化子系统、商险子系统各服务系统运行中涉及到的系统使用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2:服务用户的全市医保核心业务区骨干网络及安全等日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3:服务用户本地市医保支付政策进行适配时,具体配置中需包含业务规则配置、参数规则配置、计算规则配置等提供技术支持;4: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甲方在健康保障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1.2.1采购规模:预算金额566037.74元(不含税)。
1.2.2主要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实施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1.2.4维护期限: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维保期内由非人为故意引起的问题,免费维护。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534669.81(不含税)。其中6%税率的,不含税最高限价为534669.81元。
2. 应答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结合方式,其中资格预审为:
(一)具备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公开招募入围资格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由本项目评审小组在入围供应商库中核实。
备注:供应商如有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形,须出具入围时的单位名称及工商变更记录证明文件。
(二)如不属于上述情形,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3、应答人须提供近两年(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固定金额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相关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5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扫描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4、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30日内在京津冀(含雄安)区域内设立或具备驻地机构(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3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或具备项目所需的1辆专业维护服务车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3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或具备项目所需的至少1个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应答人参与,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10、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3.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08时30分至2026年3月26日08时30分。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四。
1.2采购内容:1:服务用户的统一门户子系统、内部控制子系统、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慢病管理子系统、床位监管子系统、定点对接技术支持子系统、基金监管数据分析子系统、财务业务一体化子系统、商险子系统各服务系统运行中涉及到的系统使用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2:服务用户的全市医保核心业务区骨干网络及安全等日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3:服务用户本地市医保支付政策进行适配时,具体配置中需包含业务规则配置、参数规则配置、计算规则配置等提供技术支持;4: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甲方在健康保障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1.2.1采购规模:预算金额566037.74元(不含税)。
1.2.2主要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实施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1.2.4维护期限: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维保期内由非人为故意引起的问题,免费维护。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534669.81(不含税)。其中6%税率的,不含税最高限价为534669.81元。
2. 应答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结合方式,其中资格预审为:
(一)具备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公开招募入围资格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由本项目评审小组在入围供应商库中核实。
备注:供应商如有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形,须出具入围时的单位名称及工商变更记录证明文件。
(二)如不属于上述情形,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3、应答人须提供近两年(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固定金额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相关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5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扫描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4、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30日内在京津冀(含雄安)区域内设立或具备驻地机构(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3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或具备项目所需的1辆专业维护服务车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3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或具备项目所需的至少1个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应答人参与,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10、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3.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08时30分至2026年3月26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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