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红柳林矿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866-25E2SXQY1217)
2.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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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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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套 |
1 |
红柳林矿 |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煤矿开采过程中温室气体监测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必要的附件、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0日历天送至红柳林场地,2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2.5交货地点:设备运至红柳林煤矿。
2.6质保期:设备调试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满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必须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投标的井工温室气体在线监测设备中的温压流单元(满足隔爆型/本质安全型,有Ex dI·Mb/Ex ia I Ma防爆标志的防爆合格证)及采样单元(满足隔爆型/本质安全型,有Ex dI·Mb/Ex ia I Ma防爆标志的防爆合格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另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业绩要求:应具有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一项环保监测系统建设类或碳监测系统建设类业绩(业绩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为准,增值税发票需清晰明了完整,不得遮挡,每份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不少于1张,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验必须真实、有效,合同必须有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页、首页、供货清单,合同应清晰明了,可以看清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盖章完整,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必须提供(2022年-2024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08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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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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