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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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或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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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维修 |
详见机动车定点维修基准价明细表 |
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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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车、专项作业车、大客车、皮卡车、客货车、厢货车维修 |
详见机动车定点维修基准价明细表 |
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近 3 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标段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汽车维修资质,具备汽车大修和总成部件修理能力,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备查。
5.标段二: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含二类)相应汽车的维修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备查。
6.近三年内无因项目实施不良产生的法律纠纷。
7.履约信用要求。要求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3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3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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