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氢气锅炉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氢气锅炉 SZS10-1.25-Q 1台 (10T/h(额定蒸发量))
2.2 招标范围:详见文件2.2.2交货地点:河北省黄骅市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大道南侧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仓库; 2.2.3交货期:合同生效、预付款支付之日起60天到货,安装调试30天,总工期90天; 2.2.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制造能力,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以上,安装许可B级或以上、压力容器制造D级或以上),且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检验检测规范; 3.1.2财务要求: / ; 3.1.3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10T/h或以上(额定蒸发量)燃氢气锅炉运行业绩。业绩清单应包括用户名称、设备台数、合同签订时间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如合同及附件中不能体现上述性能参数,供应商可出具由合同中甲乙双方盖章体现性能参数的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3.3款不适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否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4 09:00至2026-03-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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