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投资备〔2023〕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江苏开山岛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维护性疏浚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拟对5万吨级液体散货及三期码头泊位进行维护性疏浚,本次维护性疏浚量总计约210万m3,疏浚面积约52万m2。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YTSHBW-WHJL标段。
YTSHBW-WHJL标段:对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维护性疏浚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
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时终止。其中:对应施工工期为2年内,具体以实际最终工期为准。
3.投标人要求
3.1 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下同)完成过疏浚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专业为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8月—2026年1月中任何一个月)。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提供了“(三)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监项目】。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4月13日9: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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