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龙祥岛段)自来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农业[202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闽侯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龙祥岛段)自来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龙祥岛段)自来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龙祥岛段;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涉及自来水管道迁改路径长约5公里(管线长约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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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给水工程、道路破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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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最高控制价:439730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标段划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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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他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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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工期要求:总工期5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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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初级及以上工程类(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3 23:00:00至2026-03-30 23:1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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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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