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9
二、项目名称:皖江智造科技园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弋江区长江南路与凤凰山路交口东北侧地块;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884.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艺电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真空系统、制氮系统、工艺排风系统、工艺排水系统、智能货架系统等配套设施;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原方案、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含评审及图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专项技术评估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等。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11171.96万元。
4.资金来源:国企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设计及施工的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
(6)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
(7)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4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04月23 日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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