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海关古城遗址保护利用项目一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展示基地建设(南大街绸布庄保养维护项目)施工已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以山审发[202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340万元,其中本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37.4353万元,建设规模:1、古城主次游步道改造6437米(对古城内东九条、西九条胡同等14条/段道路进行改造);2、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展示基地建设(对原有建筑面积410平方米进行基础设施及展示设施配置);3、人防工事保护修缮及展示利用(改造主体为地下指挥所、民兵营隐蔽部、地下医院及相连通道,总建筑面积1624.80平方米);4、山海关智慧平台管理中心建设;5、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的完善(垃圾箱、升降柱、减速带、监控设备等)。建设地点:山海关古城1.24平方公里范围内。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4 09:00:00至 2026-03-2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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