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租用两台督导车服务
1.2采购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预算(元):45000
1.5采购项目限价(元):45000
1.6采购项目概况:安全环保部原租赁两台车辆在今年3月底到期,为及时保证日常检查和接待引导等工作的开展,计划租用两台新能源电动车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两辆新能源电动
2.2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或服务期限):12个月
2.3建设地点(或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南京港新生圩公司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或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采购需求
2.5其他要求:报价含13%的增值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
(2)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内的;
(6)其他: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日前一个月内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具体途径: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
3.3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03月24日2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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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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