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阳中原明珠电视塔改造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城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中原明珠电视塔改造EPC项目
2、项目编号:26-04
3、项目概况:洛阳中原明珠电视塔始建于1996年,高278米,是洛阳市的标志性建筑。占地面积 1933.4 平方米,是集广播电视发射和商务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设施。塔基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塔身为钢结构。本项目为洛阳中原明珠电视塔改造EPC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丽春东路以南、洛河北堤防洪蓝线以北、七一路以西、御博路以东,主要对洛阳中原明珠电视塔内部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内容为:检修梯及电梯改造;球体及花瓣层内部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及亮化改造、结构加固、原有结构拆除及外运等内容。改造提升总面积约1160平方米。
4、建设地点:洛阳市西工区。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9753768.52元(其中施工费含税金额:38957068.52元,施工费税金:3216638.70元,施工费不含税金额:35740429.82元,施工费税率:9%;设计费796700.00元)。
施工控制费率: 98%。
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8、招标模式及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9、计划工期:143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依据中标人最终所报日期为准)
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1、文明工地标准:市级文明工地。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①中标通知书、合同(可提供关键页)和至少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的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或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建设项目查询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的项目信息并附可查询的网址链接,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 2 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 24:00,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13日 09 时05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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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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