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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配置验单机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配置验单机项目
二、招标编号:SHY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拟采购19 台验单机(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13 台,桃浦作业点6台),以提升破损邮件开验能力,规范破损件处置流程,保障用户权益。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检验、测试、试运行、培训等服务。项目总预算为38 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8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且有能力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服务,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承诺提供设备是全新(原厂)正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非全新或非原厂等)导致采购人发生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提供承诺函);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函);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0日起—2026年3月26日止,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件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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