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黄河水电青铜峡发电有限公司青铜峡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宁夏黄河水电青铜峡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由宁夏黄河水电青铜峡发电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铜峡水电站
项目简介:青铜峡水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境内黄河上中游青铜峡峡谷出口处,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一座以灌溉、发电为主兼顾防洪、防凌、民生取水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工程主体由闸墩式电站(带泄水管)和相间隔的溢流坝段组成,两岸为混凝土重力坝和土坝,枢纽全长687.3m,电站9台机组装机345MW。
青铜峡水电站现状共有9台机组,其中1#~8#机组于1967-1978年间投运,9#机组于1995年投运,均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前,由于建成时间年代久远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在设计、建设及运营的50多年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相关环保手续。2023年10月委托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4、5、6号机组增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仅针对4、5、6号机组增容改造部分进行了评价,但水电站的整体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尤其是黄河水文情势和水生生态的影响未开展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1日实施)、《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9月16日实施)等管理规范要求,水利水电项目需在项目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后,或未进行竣工验收但主体工程已建成投产多年后,对照项目立项及建设相关文件资料,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因此,青铜峡水电站亟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补充完善环保手续。
服务期限: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完成《青铜峡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并通过技术审查。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为青铜峡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收集水电站设计方案、区域流域水文数据(径流、水质)、水文、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区域黄河水文情势、水生资源量变化等资料,调查水电站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水力发电机组规模、生产运行、调度方式,生产区机组技术、消防、维护检修、生活及绿化取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资料。
(2)进行水电站生产区现场调查,了解掌握投运以来各年度水电站运行负荷,发电规模、下泄流量等生产情况,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实际情况。
(3)调查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情况,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基于调查资料开展变化趋势分析。
(4)基于收集的基本资料和现场调查实际情况,结合补充调查和监测,编制《青铜峡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必须包含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及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等内容,提交成果报告(送审稿)。
(5)协助委托方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审查工作,包括审查会务组织服务、专家评审、技术服务工作。
(6)依据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初稿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报批稿)。
(7)协助委托方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备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投标人必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
(2)结合本项目实际,投标人注册环评工程师数量不少于10人,并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失信计分或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完成至少2项及以上水力发电类或水利类(含水库、灌区工程、引水工程、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或后评价服务合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及环评批复复印件;
(6)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业年限不少于10年,附身份证、职称证、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具有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后评价报告书编制经验,近5年内参加过2项及以上水力发电类或水利类环境影响评价或后评价工作,并提供证明;
(7)编制《青铜峡水电站4号5号6号机组增容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原则上不得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
(8)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养老社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授权书;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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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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