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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智能交通管理与安全和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系统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鹤岗智能交通管理与安全和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系统三期项目,项目总预算约为14295402.68元人民币(未含税)。

1.2采购内容:对14个路口进行智能改造、使全市路况实现可视化运维展示及管理。包括前端感知设备,信号机,诱导屏,雷达,单兵及配套后端系统。对有必要建设专有网络位置建设专有网络。道路标志标牌。高空瞭望系统。待处理车辆管理系统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采购预估金额14295402.68元(未含税)。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5项目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1.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1.7签约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单项合同。

1.8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9付款方式:

1)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 10%合同价款。

2)交货支付:在收到全部货物后支付 80%的货物款。

3)验收支付:在收到买方为已交货物出具的验收证明付剩余的10%货物款。

1.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合同金额的10%。

1.11本项目设置未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未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文件,投标人未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未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申请,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核心产品(存储虚拟化服务、视频云存储节点、视频云管理软件、感知数据服务软件服务器、云存储管理节点)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1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其他资格要求

2.7.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之日)至少1份同类项目业绩。

注: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框架下订单时间为准,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计为一个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订单扫描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29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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