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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6年烟草物流中心分拣装卸及驾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3 收藏项目
三、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泸州市分公司2026 年烟草公司物流中心卷烟装卸搬运、叉车驾驶、分拣补货、分拣及附属设备机修、中转运输驾驶、送货车驾驶等全部相关业务外包。外包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 年2 月20 日,预估外包总费用196万元,如协议有效期内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市场波动风险说明:采购方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成交人确定的外包业务量或外包金额,供应商自行承担外包业务量需求变化的不确定性风险。合同期内无论实际发生的业务外包量增加或减少,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为确保供应商充分了解本项目采购内容和生产环节,本项目谈判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统一安排谈判答疑,详细介绍本项目生产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接受书面提问并作集中答复。不参加谈判答疑的(以答疑现场签字的《谈判答疑现场确认表》为准)供应商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请登录)四、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外包内容适用于泸州市分公司2026年烟草公司物流中心卷烟装卸搬运、叉车驾驶、分拣补货、分拣及附属设备机修、中转运输驾驶(含中转装卸)、送货车

1

驾驶等相关业务,其中搬运装卸服务(含叉车驾驶服务)预估业务量13.36万箱,预估总金额46.76万元;分拣补货及分拣设备机修服务预估业务量3.13万箱,预估总金额39万元;中转运输驾驶业务预估业务量3.67万箱,预估总金额17.36万元;终端送货车驾驶服务预估业务量7.01万箱,预估总金额92.88万元。

(二)计价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按件结算方式,以“元/箱”为计价单位。项目外包最高限价详情如下:

序号

服务类型

单价最高限价(元/箱)

1

搬运装卸服务(含叉车驾驶服务)

3.5

2

分拣补货及分拣设备机修

12.46

3

中转运输驾驶业务

4.73

4

送货车驾驶服务

13.25

(三)外包模式
邮政企业:负责项目整体管控,外包环节的统筹协调、生产计划制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财务核算等工作。

外包供应商:负责组织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开展各项外包业务操作,承担外包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安全教育、劳动保障等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公司运营规范和安全要求。

(四)资金落实情况
费用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五)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1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为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具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具备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供应商具备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供应商具备IS0/IEC 20000-1:201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2

7、供应商具备IS0/1EC 27001:202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供应商须提供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近两年(2023和2024年)财务报告。

9、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1个同类外包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由供应商提供同类仓配或驾驶外包服务,且单个合同开具的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业务外包业绩(纯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除外)。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0、供应商须承诺配合采购人开展业务外包监理,按时提供所需数据并对监理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采购人将根据每月监理报告“劳动合同、社保购买、薪酬发放”三大数据情况,及时向供应商发送整改函,供应商未按期整改的,采购人将按外包合同附件《违约考核标准》《业务外包监理协议》执行相关结算费用扣减。同时,供应商未按国家规定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未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代扣代缴社保费用等有关未履行招投标应答承诺行为,采购人可直接与外包供应商终止合同。

11、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为在本项目提供外包服务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12、供应商必须承诺无条件遵守邮政企业对外包服务质量的评价考核要求,并接受相应的违规处罚措施。在合同期内若供应商后评估结果被评定为D级,邮政企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对于供应商发生违约或违规行为的,邮政企业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直接实施经济责任考核或终止合同。

13、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6、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四川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8、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时间:采购文件自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6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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