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硫磺回收装置胺液净化专用树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硫酸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的胺液供20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2+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汽油脱硫装置、柴油加氢脱硫装置、加氢精制脱硫装置和制氢装置的干气及液化气、循环氢、低分气、尾气使用。
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设有溶剂脱盐设施PA5202,该设施共装填0.05吨树脂。
资金(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项目最高限价:15640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站或买方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付款。(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试用的投标产品,首次付款须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试用合格报告)。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到货验收合格后一年。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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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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胺液净化用树脂 |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m³ |
0.068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0吨每时溶剂再生装置胺液净化专用树脂采购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评标时不作为否决项,若中标必须按技术要求供货。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号。
(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或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qybz.org.cn)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
(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分析项目的检测要执行对应技术要求中的检测方法。如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对应技术要求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2,5其他
本次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协议到期后或协议数量执行完毕自动终止。卖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库存未使用货物提出进行返厂,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买方不承担责任。
对于首次为大庆石化公司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
如果第三次公告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仍不足三家,则将直接组织开标转谈判。谈判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评审,对价格进行商务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与贸易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如为制造商还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2如为贸易商还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承诺,承诺中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可与招标人签署三方技术协议。
3.3提供有效的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到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提供投标产品的标准。具体要求见“六、产品标准要求”。
3.5提供投标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3.6须提供2015年至今在溶剂再生(或胺液再生)装置贫液(MDEA)净化中成功使用树脂的业绩,提供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和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仅要求是投标产品的业绩,业绩可以是投标人的或制造商的或其它第三方的。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3.7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无效。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3-23 16:00:00至2026-03-30 11: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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