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二标段设计单位采购已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
· 2.2 建设规模:持续推进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乙方出具报甲方审批的全套施工图且审核通过。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等,包含建设内容的全流程规划设计和为支撑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行业验收通过。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3-29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随投标函同时上传至开标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3.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3日 17:00至2026年03月29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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