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已由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比选人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2.1项目名称:川建厂厂区及金建中学拆除工程工程监理服务。
2.2项目地点: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川建厂厂区及金建中学。
2.3比选范围:为川建厂厂区及金建中学拆除工程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控制、环保措施等方面的监理;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按规范操作,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组织或参与工程例会、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编制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相关监理文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工程情况;参与工程验收,出具监理意见等。
2.4 招标控制价(拆除费用):11050108.66元
2.5 工程规模及内容:整体拆除总面积约168423.79平方米,其中包含砖混结构房屋、砖木结构房屋、钢混结构房屋、钢结构房屋、全钢结构房屋、全框结构房屋、半框结构房屋、简易结构房屋以及构筑物;混凝土路面破除面积约153237.9平方米(不含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
2.6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拆除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并移交相关档案资料止(预计服务周期约 90 天,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2.7质量要求: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确保拆除工程施工全过程合规、安全、有序实施。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相应资质;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一)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8日9:0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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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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