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检验质控品试剂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费率):100%
采购需求:灵璧县人民医院检验质控品试剂配送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响应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响应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后10日内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响应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书(函)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评审现场由评审小组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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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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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