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2026-2028年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根据比选人的实际情况,中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服务的范围是比选人及其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直属中心、特定关联企业等相关单位经常业务中所涉及的一般性法律问题。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服务对象: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直属中心、特定关联企业等相关单位。
1.4采购预算金额:96万元(含税)。
1.5质量标准:满足比选人要求。
1.6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一个单位的服务费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12万元/年,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作否决处理。
1.8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及中选原则:
①中选人数量:4人。
②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推荐第1至N名的参选人依次为中选候选人,其中第一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注:1)当有效参选人数量M≥5,N=5;2)当有效参选人数量M=4时,N=4;3)当有效参选人数量M<4时,否决参选,不推荐中选候选人。
③依据综合评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确定优先顺序。
④中选原则:比选人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至4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其分支机构),参选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年检要求:参选人须在所属司法局完成2024年检且年检合格,提供司法局出具的年检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类似常年法律顾问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5个,与同一个企业签订的多个合同只算一个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6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承诺为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7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报名和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6年03月23日-2026年03月26日17:00。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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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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