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管道回填施工用中粗砂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工程范围北起四号街,南至七号街,东至嘉晨大道,西至营钢东路,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含应急污水管线)、电信工程、雨水提升泵站工程(配套排河压力渠)、污水工程应急事故池工程等所有专业或专项设计的内容。项目基础配套拟建道路7条,总长度14001.761米;路灯547套,箱变6套;铺设给水管线长度16017米,铺设雨水管线长度22355.48米(其中混凝土暗渠1575.08米,压力渠3210.4米),雨水提升泵站1座;铺设压力污水管线长度7223.65米,重力流污水应急管线11694.94米,应急污水工程配套事故池(有效容积20000m³)1座;铺设HDPE12孔和HDPE6孔塑料管群共14005米。
2.2工程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张灵敏联系,电话:1553773491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中交集团招采网注册的合格生产商或经销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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