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淘汰目录、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更新电动机采购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漯上路东段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x33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140天,暂定2026年4月20日开始。(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电动机-华电漯河12号机淘汰目录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更新电动机采购(CHDTDZ012/19-QT-16301),具体为:对全厂淘汰目录、高能耗电动机设备能效提升改造,涉及208台电动机,更换为一级能效电动机,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机选型、供货、前期测绘、旧电动机拆除、新电动机安装、试验、调试、验收、技术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动机-华电漯河12号机淘汰目录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更新电动机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方应为电动机生产制造厂家(2)应提供所投产品中至少5个规格的型式试验报告。(3)应提供所投产品中至少6个规格的节能认证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5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电机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和对应发票(无发票业绩不予认定)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23 10:33到2026-03-3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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