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兴县临港物流园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综 合(2025)2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净水厂 1 座,设计规模 1 万 m3/d,厂区占地面积 23.8 亩,主要包括净水车间、清水池、送水泵房、排水池、污泥处理间、加药间、附属配套用房及门卫;配套建设净水厂取水管道,起点为秦滨高速与宣惠河交点西侧,终点为净水厂,管道总长 4.3 千米,管径 DN500。建设地点:海兴县临港物流园区内,海防公路与南疏港路交口东北角。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79.9 万元。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2.4 其他: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 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3 11:00至2026-03-28 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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