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2029年扬州联通营业用房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2026-2029年扬州联通营业用房评估服务。
1.3、预算金额:48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4月1日-2029年3月31日或中选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或协议)约定被终止的,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1.6、服务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0元/次(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至少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房屋评估服务类)合同。须至少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金额页、采购内容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对应的订单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订单需有甲乙双方盖章,公章、部门章均可。(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3日14时00分至2026年3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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