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新疆华电青河新能源有限公司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青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
2.2 项目规模:50万千瓦风电项目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年4月30日-2026年8月30日 (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施工总承包-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PC总承包(CHDTDZ058/19-QT-70901):包含新疆华电青河5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2套50兆乏静止同步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成套设备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土建施工、新能源机电及电磁暂态建模、并网试验、评审、投产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可再生、技术监督、中心站、国网公司等验收、整改、整改回复)、转商、培训、服务等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各项检查、整改、整改回复等。包括但不限于充电回路、连接电抗器、功率阀、控制及保护系统、冷却系统、消防系统、安防视频系统,以及一二次电缆等所需全套设备、材料和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应具有30Mvar及以上静止同步调相机型式试验报告或至少1项静止同步调相机入网性能检测报告;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2项30Mvar及以上静止同步调相机成套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23 10:00到2026-03-3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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