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工程已由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路缘石等材料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九洲高架东延项目起点桩号为K0+183.47,终点桩号为K5+927.928,主线范围正线全长6111.4米。管段范围包含洪都大道立交、高新大道立交以及10处上下高架桥。主线主要采用高架快速路形式,标准断面采用主六辅六规模。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路缘石。具体竞标的材料名称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2。附表中所标数量为设计数量,招标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招标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招标方增加数量的,投标方应按合同条款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物资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贰佰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贰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供货的垫资能力,并提供垫资能力承诺书。
4.供货业绩:竞标方具有近两年(2024-2025)年在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近一年内由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03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03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03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03月23日上午08时00分至2026年03月28日上午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日上午10:00;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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