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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水务局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渠首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2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渠首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1,923.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渠首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81,923.4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渠首水毁修复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81,923.4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渠首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渠首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1日 至 2026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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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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