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 已由 广州从化绿缘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州从化绿缘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人为 广州越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聚宝二横街北面(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项目(一期)拟建10.2万吨的钢筋混凝土浅圆仓及配套的工作塔、汽车卸粮站等粮食接发设施,配套管理用房、配套服务楼,配套建设生产辅助用房、消防水罐、1#、2#风雨罩棚、扦样器、地磅、成品门卫等生产辅助设施。一期用地面积约31308.47m2,建筑面积约27359.16m2。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内容: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桩基础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及基坑监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沉降观测、钢结构无损探伤检测、通讯检测、气密封检测、消防检测、高支模检测、节能与绿建检测、智能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园区道路实体检测、园林绿化检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检测、监测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上线启用广州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高大支模及脚手架系统的通知》(穗建质〔2024〕834号)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3)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且本项目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2.4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2,689,239.99元,其中,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清单中对应的单价。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工作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资质证书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和监测工作的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道路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3.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如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单位,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 3.2 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已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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