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环保+中核环境2026-2027年度污水处理厂药剂集采项目(惠州地区)乙酸钠(第二轮)
1.2 采购单位: 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已纳入中核环保二级集采目录-污水处理厂药剂产品集采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落实实质性集采专项工作,不断充实水务板块药剂集采一体化,进一步实现采购集约化管理,现需完成中核环境产业股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惠州地区污水处理厂2026年乙酸钠药剂集采,进行公开入围询比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8?9两家,成交份额:供成员单位选择(通过产品对本单位药效性价比),有效期1年(或下单份额达到80%),供应商保底份额2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为中核环境下属惠州地区污水处理厂提供12个月内乙酸钠药剂供货,本次项目预算175万元。覆盖水厂包括惠阳城区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以及后续在此区域内新、扩污水处理厂,并包括在此区域范围内中核环保下属企业。
2.2 交货期:本次入围采购中标的供应商将被集采,有效期1年。
2.3 交货地点: 惠州惠阳城区、经济开发区、新圩镇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参照HG/T 5959-2021及T/CSTE 0008—2020,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CODcr当量≥20万,含量(以CH?6?1COONa计)≥25,不得添加高COD污染物来提高COD当量。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
(2)财务要求: 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应答人成立不足3年时,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高校、事业单位等可按财务实际情况提供与上述财务报表具有同等效力的材料。
(3)业绩要求: 需要 寻源公告发布日的前 1 年内(即 2025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2 万元的类似货物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
(4)信誉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应答人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如未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以采购人或采购实施机构应答截止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a.所投产品具有市级以上、检测内容包含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符合招标要求指标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应答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应具备相应运输资质,需要包含货物专用运输车(罐式)(此部分可分包)。
c.参加药剂检测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3月20日16:30—2026年3月24日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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