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次竞谈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莲鹤大道项目,竞谈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莲鹤大道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莲鹤大道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连接莲洲镇、白蕉镇。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除螺洲溪特大桥主桥和天生河大桥为双向四车道外,其余路段按双向两车道进行建设,并保留双向四车道扩建的条件。设计速度为40km/h。我公司负责标段为K9+253.2-K18+344.3(共计9091.1m)段落内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围挡工程、道路附属边沟、岩土工程、桥梁工程(含K9+253.2-K18+344.3段预制梁的运输与架设)、大临工程、箱涵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防洪补救施工工程、迁改工程和K0+000-K18+344.3段内的路面工程等施工及现场协调。
工程总造价7.4亿元,工期39个月,自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商品混凝土。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1;本次竞谈共分为3个包件,允许投标人就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兼投),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一个包件的中标候选人(不兼中)。
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4.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4.1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竞谈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SPHNT-01、SPHNT-02、SPHNT-03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文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厂须具有《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2条及以上180生产线,且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人近两年(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竞谈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竞谈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3-2025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人近三年(2023-2025年)竞谈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竞谈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请登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同一包件响应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竞谈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8时00分-2026年3月25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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